武漢外遇調查取證:結婚證明遺失證明怎樣寫
結婚證明遺失證明怎樣寫
在現實生活中,男女雙方結婚之后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領取結婚證的,很多時候當事人的結婚證明可能會出現遺失的情況,那么結婚證明遺失證明怎樣寫?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訴寧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結婚證明遺失證明怎樣寫 茲有我(村、社區)姓名XX身份證號碼XXX與姓名XX身份證號碼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登記結婚,因XXX(原因)結婚證遺失,現在二人仍為合法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經辦人:(村、社區公章) XX年XX月XX日 說明:結婚檔案遺失原因 經辦人:(政府公章) XX年XX月XX日 (備注:請用黑色簽字筆開具證明,A4紙張大小,此證明涂改無效) 二、結婚民法典需提供證明材料有哪些 (一)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三)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四)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武漢調查取證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三、結婚證明怎么開 婚姻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結婚證明遺失證明怎樣寫的相關知識,針對結婚證明遺失的情況,當事人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去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要求開具遺失證明。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訴寧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